湖北省檢察機關2016年度招聘雇員制檢察輔助人員資格復審工作已經結束,部分職位資格復審合格人數未達到規定的面試比例。根據《湖北省檢察機關2016年度招聘雇員制檢察輔助人員公告》,需要向考生公開調劑補充面試人選?,F將調劑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劑職位及人數
調劑職位及人數見附件《湖北省檢察機關2016年度招聘雇員制檢察輔助人員面試調劑職位表》。
二、調劑規則
為保障所有考生平等參與調劑的權利,公平分配調劑職位資源,確保調劑工作過程公開、程序公正、結果公平,特明確以下調劑規則:
(一)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40分,并符合調劑職位規定資格條件的考生,可申請調劑;每名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調劑職位。
(二)已通過資格復審或者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不得參加調劑;
(三)調劑在市、州檢察院范圍內進行。除下列情形外,一律不得跨市、州進行調劑:
1.報考省檢察院的考生,可在省檢察院漢江分院、省檢察院武鐵分院、武漢鐵路運輸檢察院、襄陽鐵路運輸檢察院、荊州江北地區檢察院、襄陽城郊地區檢察院、荊門沙洋地區檢察院以及武漢市檢察機關范圍內申請調劑;
2.報考省檢察院漢江分院和仙桃、潛江、天門3個直管市檢察院的考生,可在上述檢察院范圍內申請調劑;
3.報考荊州江北地區檢察院和荊州市檢察機關的考生,可在上述檢察院范圍內申請調劑;
4.報考襄陽鐵路運輸檢察院、襄陽城郊地區檢察院和襄陽市檢察機關的考生,可在上述檢察院范圍內申請調劑;
5.報考沙洋地區檢察院和荊門市檢察機關的考生,可在上述檢察院范圍內申請調劑;
(四)具有調劑資格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調劑職位。超過規定時間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調劑。
(五)調劑入圍人選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以下條件確定:
1.雇員制書記員職位
(1)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
(2)取得速錄員資格;
(3)具有法律工作經歷(檢察院工作經歷優先);
(4)具有2年(含)以上司法輔助工作經歷;
(5)法律專業畢業生;
(6)學歷高;
(7)全日制學歷。
2.雇員制檢察技術人員職位
(1)具有計算機類、財務會計類、法醫類等與檢察院工作相關的專業資格證書;
(2)具有法律工作經歷(檢察院工作經歷優先);
(3)具有2年(含)以上司法輔助工作經歷;
(4)學歷高;
(5)全日制學歷。
按照上述條件仍無法確定調劑入圍人選的,由招聘機關根據職位要求擇優確定。
三、調劑程序及資格復審
(一)申請調劑時間
2016年11月21日8:30至11月22日17:30。
(二)申請調劑程序
具有調劑資格的考生,可以在調劑時間內,撥打電話向各招聘機關工作人員申請調劑。申請時,請向工作人員說明考生姓名、原報考檢察院及職位、申請調劑檢察院及職位。2016年11月22日17:30后,申請調劑時間截止,招聘機關不再接受調劑申請。
(三)調劑資格審查
11月22日17:30后,招聘機關按照申請調劑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電話通知考生本人到招聘機關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攜帶相關資料具體要求見湖北省人事考試網2016年11月4日發布的《湖北省檢察機關2016年度招聘雇員制檢察輔助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調劑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達到規定的調劑人數后,招聘機關不再對其他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調劑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面試入圍人員。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并提前準備好戶口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備案表(學信網)、單位出具的2年以上的司法輔助工作經歷證明等資格審查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一)調劑的有關報考資格、學歷、專業、年齡、工作經歷等具體政策以本公告、《湖北省檢察機關2016年度招聘雇員制檢察輔助人員公告》為準,請考生認真閱讀并準確理解有關政策,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申請調劑。
(二)本公告所涉及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30日。
附件:《湖北省檢察機關2016年度招聘雇員制檢察輔助人員面試調劑職位表》。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
2016年11月18日
郵箱:hbrsks@163.com 地址: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綜合服務大樓(武昌區東湖西路特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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