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系統2016年度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筆試成績已經公布,根據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部署,定于2016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期間進行現場資格復審?,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在各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人員中,按照計劃招聘人數與參加資格復審人數1:3的比例(經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部分職位比例降低為1:2)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具體名單見《湖北省省直及各市(州)法院系統2016年度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
二、現場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各市(州)中級人民法院分別負責,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湖北省法院系統2016年度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現場資格復審安排表》(附件2 )。
(二)資格復審須備材料
1、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位限制本市(州)、本縣(市、區)戶籍或生源的,考生還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以上復印件均采用A4紙型,本人簽字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2、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對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還須提供本單位黨委(黨組)出具的證明,證實其錄用已滿2年,無規定、約定或已滿規定、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同意其報考。
3、對具有法院2年(含)以上審判輔助工作經歷、符合年齡放寬條件的考生,須提供所在法院(或曾經工作的法院)政工部門出具的證明,證實其在法院工作已滿2年(或5年、10年)。同時還須提供在法院工作期間的工資流水等其它可以證實考生有法院審判輔助工作經歷的證明。
4、對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可由所在學校出具可取得證書的證明,但考生必須承諾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5、考生還須提供報考職位及招聘機關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及復印件,如計算機資格證書、法律工作經歷證明等。
6、報考人員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登記照3張。
(三)其他事項
現場資格審查需本人親自到場,不得委托代辦。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忌ㄓ嵎绞阶兏?,請及時主動與招聘機關聯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附:1、《湖北省省直及各市(州)法院系統2016年度雇員
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湖北省法院系統2016年度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招
聘現場資格復審安排表》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5日
郵箱:hbrsks@163.com 地址: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綜合服務大樓(武昌區東湖西路特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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